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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不孝條款剝奪繼承權,連特留分也沒有!

1.大不孝,連特留分都沒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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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不孝條款剝奪繼承權,連特留分也沒有!

1.大不孝,連特留分都沒有:

對父母親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事時,被繼承人(父母)可以明確表示他不能繼承財產(最好是用書面)。

換句話說,如果確實有不孝事實(例如:重大的打人、罵人、騙人⋯⋯), 而且被繼承人有明白的用遺囑或書面表示出來,那麼這個不肖的子孫的「繼承權」是被剝奪的,是一種資格的剝奪,所以1毛都拿不到,也沒有「特留分」。

至於是不是重大虐待或侮辱,是由法院個案做認定。

2.小不孝,仍有特留分:

如果沒有大不孝的狀況,被繼承人(父母)可以寫遺囑表示,財產都給某一些比較孝順的孩子,但因為沒有大不孝的狀況,所以仍有特留分。

如果特留分算出來仍然覺得過多,就需要做一些財務的規劃,例如:事先做贈與、保險規劃等。

重點是,我們必須事前做安排,才能讓孝順的拿到多一點財產,不孝的不行拿到財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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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家宏律師創立恩典法律事務所於西元二○○二年六月十六日,是由一群年輕專業但資歷豐富的律師所組成的精緻型法律事務所。恩典法律事務所原來由蘇家宏律師一人獨自經營,為了服務更多的客戶,於二○○四年邀請劉志忠律師及趙慧芝律師加入,在所長蘇家宏律師的帶領之下合作,擴大事務所的規模。 由於三名合夥律師均為基督徒,本於專業與信仰的共同理念,除了不僅具備法律人紮實的專業訓練,以及訴訟、非訟等各項豐實的實務經驗,更以基督「愛與關懷」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最重要的經營理念,在台灣、甚至於全球的律師界中可,說是極為特別且珍貴的法律事務所。也因此恩典法律事務所於二○○四年六月合作擴大規模後,即致力於對所有需要法律幫助的社會大眾,提供最專業、最人性、最具效率,且最貼近客戶需要的法律服務及協助。 使命 恩典法律事務所並非只以營利為目的,而是期望從法律服務出發,照顧每一個客戶個別的需求。除了以訴訟、談判協商等傳統的方式來解決紛爭、救濟權益外,更著重主動積極的精神,以提供個人或法人客戶「法律預防」服務,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目前及未來努力發展的目標。在事前依個別的法律需求量身訂作專屬客戶的整體完善規畫,擺脫過去傳統律師處理案件時「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」的侷限作法。 「人」是法律案件中最重要的要素,因此,以「人」為服務的主體,著重客戶在各項事務中策略心理的需求。除了本身堅強的陣容外,恩典法律事務所尚整合會計師、專利師、地政士、記帳士、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士協同辦案,不僅提供法律服務,更能結合稅務、財務、智慧財產、地政、會計帳務、保險理財,等提供一貫整體規劃的服務,提供個人或企業「法律無障礙」的生活或經營的空間,以達成協助客戶永續經營、創造更充盈之利益為目的。並藉著我們法律服務的提供,讓來到恩典法律事務所的人都享有真實的恩典與平安。這是我們所有成員最終極的願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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